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规定,经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审定、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人才培养为本、本科教育是根’——武汉大学特色本科教学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等200项成果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基于通识教育的大一学生‘三二四’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等200项成果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以职业胜任力为导向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等200项成果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三等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是全省广大一线高等教育工作者经过多年艰苦努力、不懈探索取得的优秀成果,体现了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进展,代表了全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先进水平。希望受奖励的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高等学校及其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借鉴和运用这些获奖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更多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做出新贡献。

附件:   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名单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日